咸宁市商务局
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正文

咸宁市复制推广中国(湖北)自由 贸易试验区第二批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

索引号 : 76413130X/2019-05724 文       号 :

主题分类: 国内贸易(含供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商务局

名       称: 咸宁市复制推广中国(湖北)自由 贸易试验区第二批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复制推广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二批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鄂政发〔2018〕50号)精神,深化改革创新,加快对外开放,确保复制推广工作扎实推进,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8年以来,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襄阳、宜昌片区和省政府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中,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市场导向,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在“放管服”改革、投资项目审批、贸易便利化、金融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形成了新一批17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

复制推广湖北自贸试验区第二批改革试点经验,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推动制度创新,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系,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咸宁市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主要复制推广做法

1、“退更免”业务全程电子化。实现从出口退税拓展到退库、更正和免抵调(库)业务,从局部电子化拓展到全流程电子化,从人民银行经理国库扩展到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从局部地区扩展到全市、区、县的全覆盖。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不出户,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国库服务民生的能力,促进经济发展。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2、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平台。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立足为咸宁市企业和办事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实现内容一站式全覆盖,开通微信公众号线上案件提交系统,实现线上线下同时运行,拓宽案件受理渠道,扩大法律服务范围。对需解决的事(案)件进行分类和遴选,筛查有效信息,提高事务解决效率,做好事务解决反馈与统计工作。根据法律服务类型,组建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等法律服务人员为成员的法律服务团,负责法律服务的协调协同服务。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3、银行辅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管理改革。将外汇局办理企业名录登记的窗口移至商业银行,企业无需到外汇管理局,直接在银行机构办理登记,实现开户准入一窗口受理、企业数据一次性录入、名录登记一键式办结、企业辅导一站式进行、实施效果一致性核查,减少企业的跑路成本、方便银行营销客户、优化外汇管理流程。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

4、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综合评估”联合评价模式。实现“分别评估改综合评估”,即将建设项目涉及的水土保持评价、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压覆矿业资源评估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工业园区为单位,由政府向第三方评估评价机构购买服务,统一编制评价评估报告,实行“一次评估、长期有效、共享使用”;实现“分类串联改同步并联”,即将建设项目涉及的节能、环境影响、文物保护、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其余5项评价评估,由分步串联改为同步并联,政务服务窗口“一次收件、分头组织、同步进行”,促进项目审批提速增效,进一步压缩报建审批时限,优化服务流程,降低企业成本。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投资项目“多审合一”联合审核模式。推进“多审合一”机制,将人防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核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由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统一的整体性审查,解决“多头审、多头改、多套图”的问题。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库,对工程建设项目图纸审查工作实行“统一受理、统一送审、限时办结、政府付费”的图审模式,提高图审工作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制定施工图多图联审管理办法,明确全面推行多图联审的具体工作及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方式和审查时限,原则上审查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明确规范承接我市项目的外地图审机构和人员的服务行为和服务标准,确保外地图审机构和人员在我市开展业务时严格落实我市的施工图多图联审制度。适时启动数字化联合图审改革,实现施工图审查无纸化申报和施工图网上审查,实现多图联审全过程数字化。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等)

6、投资项目“多验合一”联合竣工验收工作机制。将规划、消防、人防、水利、园林、环保、国土、住建等多部门独自实施的专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改为“一次告知、集中验收、统一发证”的联合竣工验收模式。通过整合竣工验收流程,简化验收程序,明确验收标准,建立“项目业主委托、同一窗口受理、分步集中踏勘、限时完成验收”的“多验合一”联合竣工验收工作机制,优化投资报建审批流程,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防办)

7、建设工程履约综合保证保险。积极开展建设工程履约保证综合保险试点,企业可以以保险公司为其出具的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减少其流动资金和银行授信额度的占用,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湖北银保监局咸宁分局)

8、工业投资项目“先建后验”。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改革试点,将报建流程由“先批后建”改为“先建后验”,将评审事项由“一事一评”改为“多评合一”,将区域评审由“一企一评”改为“统一评价”,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加快投资项目落地,降低企业成本。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防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认真总结,积极推广。深入研究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襄阳、宜昌片区在自贸试验区改革领域的先行先试经验和做法,探索适合咸宁发展的开放型经济体系,确保复制推广工作落地见效。


相关文件:解读:咸宁市复制推广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 第二批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