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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遏制“天价”月饼和过度包装的倡议书

来源:咸宁市商务局 时间:2026-09-16

各商场、超市、酒店、餐厅、电子商务平台和广大消费者:

中秋佳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遏制天价月饼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遏制“天价”月饼现象,推动月饼回归大众消费品属性和传统文化本源,咸宁市商务局向全市月饼生产、销售者和广大消费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抵制“天价”月饼。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规范定价行为,对单价500元以上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杜绝虚高定价、虚假营销等行为,让月饼回归节日食品本源。

二、严格执行包装标准。生产销售环节严格遵守食品包装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不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杜绝过度包装,推广简约环保、可循环利用的包装设计,减少资源浪费。

三、禁止搭售与混合销售。线上线下等经营主体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销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要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全面清理高价奢华月饼宣传链接,不得通过拆分订单、虚增商品数量等方式进行混合销售、虚标售价,杜绝炒作“高端送礼”“攀比消费”等不良导向。

四、规范提货券管理。商超、酒店等经营场所要严把进货关口,规范月饼券卡发行兑付行为;经营者发行月饼券、月饼卡等提货卡券的,应严格遵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五、倡导理性文明消费。广大消费者按需购买、理性消费,主动抵制奢华攀比、铺张浪费行为,共同监督违规销售“天价”月饼、过度包装等问题,让中秋节回归团圆和谐、清廉俭朴的文化本源。

让我们携手行动,传承中秋文化,共同抵制“天价月饼”,推动形成“反对浪费、崇尚节约”的节日新风尚,共享欢乐、祥和、节俭的中秋佳节。


 咸宁市商务局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