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和湖北省商务厅相关工作要求,我市于2026年1月起开展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发布信息、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商务部门审核等环节,经研究,拟确定2026年咸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家电、数码智能产品参与主体(第二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咸宁市商务局消费品以旧换新专班反馈(地址:咸宁市淦河大道65号,电话:0715-8218779)。
附件:2026年咸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家电、数码智能产品参与主体(第二批)
名单
咸宁市商务局
2026年1月19日
附件:2026年咸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家电、数码智能产品参与主体(第二批)名单.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