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以及《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商务发〔2024〕15号)要求,咸宁市商务局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补贴申请资料审核等工作,现将通过审核拟发放补贴的第四批消费者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致电0715-8218558反映。
附件:2024年湖北省咸宁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第四批公示名单
咸宁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