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咸宁高新区科创局:
为加强对外贸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咸宁市服务外贸发展工作专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咸宁市服务外贸发展工作专班实施方案
联系人:李懿;联系电话:18186520118
咸宁市商务局
2024年7月23日
附件1:
咸宁市服务外贸发展工作专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外贸进位提质的部署要求,加强对外贸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咸宁市服务外贸发展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
一、主要职能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外贸提质进位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我市外贸发展工作;研究部署促进我市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和重点事项,督促政策措施落实进展;加强对重点外贸企业的服务保障,落实“一企一策”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工作专班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国资委、市人行、金融监管咸宁分局、市税务局、咸宁高新区管委会有关负责同志为工作专班成员。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商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工作专班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三、工作制度
(一)实行联席服务会议制度。由召集人、副召集人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工作专班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参加。工作专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至各成员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二)实行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定期开展部署调度、工作提醒、督办进展,通报各地目标完成进展、包保服务情况,对措施不实、落实不力的,适时开展督导、约谈。对关键时段的重要事项,实行“日通报、周督办、月约谈”制度。
(三)实行重点主体包保服务。对重点企业实行市县两级包保服务,实现“分级包保、专人服务”全覆盖,形成市县两级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对“关、税、汇”等企业诉求集中事项,由工作专班办公室以工作交办单的形式子以交办和督促,共同努力协调和解决企业进出口环节存在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推进外贸发展工作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认真落实工作专班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协调推进作用,共同推进外贸发展。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加强对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各县市区参照市级对照建立本级工作专班,并将工作专班建立情况及时报送市工作专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