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高新区科创局:
为提升我市桂花产业配套服务能力,推动我市桂花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对涉桂企业相关方面的扶持,现将《咸宁市提升桂花产业配套服务能力奖补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咸宁市提升桂花产业配套服务能力奖补实施办法
咸宁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咸宁市提升桂花产业
配套服务能力奖补实施办法
为提升我市桂花产业配套服务能力,加强对涉桂企业相关方面的扶持,推动我市桂花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咸宁市中国桂花城建设领导小组《咸宁市“中国桂花城”建设十条促进措施(修订)》(咸桂组〔2024〕1号)文件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补对象
在咸宁市范围内从事桂花加工、销售(包括本地企业在外地设立分公司)和研究的企业。
二、奖补内容和标准
(一)对涉桂企业在咸宁产地就近建设或改造集配中心、冷库、仓储等设施,购买与配备产后清洗、加工、预冷、烘干、质检、分级、包装、冷藏等设备(同时满足其中四项功能)及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处理设施,固定资产年度投资额达到200万以上的,按照申报规模大小选择前5名企业分别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3%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对市中国桂花城建设领导小组安排的企业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展会,展位费和特装费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境内展会每个企业按照展位费和特装费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年度最高不超过3万元;境外展会每个企业按照展位费和特装费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年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各级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支出。
(三)对涉桂企业开设桂花产品线上、线下店铺或融合门店持续一年以上的,按照桂花产品年销售额大小选择前6名企业根据其桂花产品年销售额的8%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同一企业主体奖补不重复。
三、申报所需材料
(一)建设改造设施及购买设备方面
项目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咸宁市推动桂花产业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表);
2.本单位基本情况介绍、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
3.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土地、环评等前期手续(扫描件);
4.项目建设合同及工程建设、设备和材料购置、设备安装等投资总额原始发票扫描件;
5.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合格证或甲乙双方项目竣工验收手续扫描件;
6.项目形象进度(附现场实景照片);
7.项目所在地县(市、区)级商务、财政部门项目建设(或计划建设)确认函。
(二)指定参加展会方面
项目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涉桂企业参加展会补贴项目申报表》(见附表);
2.中国桂花城建设领导小组对企业印发的邀请函或通知(扫描件);
3.参展企业与展会组委会签订的展位合同或与布展第三方公司签订的特装合同(扫描件);
4.企业展位费用和特装费用支出发票(电子发票原件或纸质发票扫描件);
5.企业参展方案(盖企业公章扫描件)
(三)门店销售额达标方面
项目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咸宁市推动桂花产品销售渠道(门店)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表);
2.本单位门店基本情况介绍、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
3.门店租赁合同或门面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
4.上年桂花产品交易明细表(扫描件);
5.门店账户流水(扫描件)。
四、申报流程
(一)奖补考核所述“年度”及“年销售额”期间为上年9月1日至申报当年8月31日,申请补贴企业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向属地商务部门申报项目,项目资料由属地商务部门初审后交由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组织相关单位和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审核,形成奖补报告后报中国桂花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公示后由中国桂花城建设领导小组对奖补企业拨付资金。奖补资金在“咸宁市‘中国桂花城’建设十条促进措施”项目奖补资金中列支,被奖补企业依法纳税。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二)申报企业所申报项目如已纳入其他财政奖补资金奖补范围的,不再依据本办法重复奖补。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关于印发〈咸宁市提升挂花产业配套服务能力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咸商发〔2023〕3号)同时废止。
咸宁市推动桂花产业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申报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 | 注册时间 | |||||||
企业地址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企业性质 | 法人代表 | |||||||
所属行业 | 员工人数 | |||||||
企业类型 | □订单农业主体 □产销一体化主体 □股权投资合作主体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
二、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发展总体情况,包括企业的规模、行业地位和代表性等 | ||||||||
三、申报项目类型 | ||||||||
桂花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1.产地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设施 □ | |||||||
2.企业购买与配备产后清洗、加工、预冷、烘干、质检、分级、包装、冷藏等商品化处理设备 □ | ||||||||
四、申报项目简介 | ||||||||
本企业桂花产业配套服务能力现状、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资金投入情况、解决的关键问题等 |
(本企业桂花产业配套服务能力现状包括现有集配中心、冷库、仓储等设施现状,产后清洗、加工、预冷、烘干、质检、分级、包装、冷藏等设备配备情况,项目实施具体内容,资金投入情况、解决的关键问题及项目实施后配套服务能力提升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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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 ||||||||
项目投资总额 及构成(万元)
| 合计 | |||||||
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 ||||||||
设备购置费用 | ||||||||
研发费用 | ||||||||
培训费用 | ||||||||
项目管理费用 | ||||||||
其他费用 | ||||||||
资金来源 (万元)
| 合计 | |||||||
银行贷款 | ||||||||
自有资金 | ||||||||
其他资金 | ||||||||
申请支持金额(万元) | ||||||||
项目所在县(区)商务部门推荐意见:
商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
申请单位法人声明: |
涉桂企业参加展会补贴项目申报表
一、参展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 | 注册时间 | |||||||
企业地址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企业性质 | 法人代表 | |||||||
所属行业 | 员工人数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
二、参展展会基本情况 | ||||||||
举办时间、地点及展会情况 | ||||||||
三、申报项目类型 | ||||||||
参加展会展位费及特装费补贴 | 市中国桂花城建设领导小组安排参加的展会 £是 £否 | |||||||
四、申报项目简介 | ||||||||
项目申报情况及其他必要事项 |
(详述企业参加展会的情况,包括参展时间、展位大小、展示产品品类、展会取得成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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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业资金投入 | ||||||||
展位费及特装费资金投入 | 企业展位费及特装费资金投入 | (万元) | ||||||
国家级及省级财政补贴 | (万元) | |||||||
申请支持金额(万元) | ||||||||
项目所在县(区)商务部门推荐意见:
商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
申请单位法人声明: |
咸宁市推动桂花产品销售渠道(门店)建设
项目申报表
一、门店基本情况 | ||||||||
门店名称 | 开设时间 | |||||||
门店地址 | 员工人数 | |||||||
关联涉桂企业 | 法人代表 | |||||||
企业性质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
二、门店基本情况 | ||||||||
门店总体情况,包括关联涉桂企业情况、开设时间、销售涉桂产品种类等 | ||||||||
三、申报项目类型 | ||||||||
门店桂花产品销售奖补 | 门店开设持续一年以上且有桂花产品销售 £ | |||||||
四、申报项目简介 | ||||||||
项目申报情况及其他必要事项 |
(详述门店项目申报情况,包括门店情况、申报期间桂花产品销售种类及金额、特色做法等) | |||||||
五、年销售额达成情况 | ||||||||
年销售额达成情况
| 考核销售额达成时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销售额达成情况 | (万元) | |||||||
申请支持金额(万元) | ||||||||
项目所在县(区)商务部门推荐意见:
商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
申请单位法人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