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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公布

来源:咸宁市商务局 时间:2024-05-17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鄂卫通〔2020〕2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医疗机构输液瓶(袋)规范化回收处置全过程管理的通知》(鄂卫通20242要求,经企业申报,征求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卫健委意见,并现场核查,现将我市从事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如有异议,请于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及佐证材料实名反馈至咸宁市商务局(商贸行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218779

   箱:27235675@qq.com

咸宁市商务局

2024517

附件:

咸宁市从事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处置种类

1

湖北隆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蔡甸区奓山街道白鹤泉西路120号

林波涛

18727272902

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的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