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鄂商务发〔2022〕45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各县(市、区)商务局推荐,湖北物资流通技术研究所第三方评审、现场核查,市商务局拟对我市6个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予以支持(具体名单见项目明细表),现予以公示。
咸宁市2022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部分)项目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认定投资金额(万元) | 拟支持金额(万元) | 上级文件 支持依据 |
赤壁市曙光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赤壁市曙光现代农业生产加工应急仓储冷链物流项目(二期) | 340 | 50 | 不超过认定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
2 | 湖北嘉珍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嘉鱼珍湖莲藕深加工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项目 | 233.98 | 50 | 不超过认定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3 | 湖北冰丰食品有限公司 | 冰丰食品公司新建冷库设备项目 | 339 | 60 |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不超过认定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60万元 |
4 | 湖北可滋食品有限公司 | 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项目 | 570.72 | 60 |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不超过认定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60万元 |
5 | 湖北省九宫山茶业有限公司 | 九宫山标准化和品牌化应用项目 | 120.06 | 60 |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不超过认定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60万元 |
6 | 湖北嘉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项目 | 75.72 | 22.7 | 不超过认定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公示期为2023年1月11日至1月17日(五个工作日)。按相关规则,纳入支持项目必须客观真实,且没有享受过其他财政类资金支持。如果对公示项目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
举报电话:0715-8218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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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商务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