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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培训实施方案

来源:商务局 时间:2022-09-29

为进一步提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好我市商务领域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系统全面的培训活动,总结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经验与不足,指导、督促全市商务战线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和商贸流通领域从业人员全面掌握政策措施,提升防控专业技术,熟悉应急处置流程,进一步提升常态化防控和聚集性疫情应对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积极营造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

二、培训对象

1、市商务局全体干部职工;

2、市商贸流通领域各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近期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

(二)全面掌握省委、省政府、省指挥部以及市委、市政府、市指挥部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工作要求,和近期疫情防控相关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工作指引等。

(三)疫情防控涉密保密工作的有关规范、要求。

四、培训安排

(一)开展专题培训。结合市商务局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局办公会领导干部专题研学,认真传达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和相关要求,结合咸宁商务实际,研究、部署商贸流通领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商务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应对处置能力。(责任科室:人事科、综合科、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科室配合)

(二)开展集中培训。结合市商务局主题党日、政治理论学习等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通过以会代训形式系统学习国家、省、市最新防控要求;并组织动员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的学习培训和线上测试评估,进一步提升认识、理解政策、梳理漏洞、提升能力。(责任科室:人事科、综合科、办公室、行业秩序科牵头负责、其他科室配合)

(三)开展市场主体培训。1、大力开展公共空间宣传。以宣传代替培训的方式,组织市城区各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电子广告屏、户外大屏、广播等方式循环播放最新防疫知识和要求。2、着力推动“线上”培训。利用市商务局官网、企业工作联系微信、QQ群,向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转发国家、省、市最新防疫政策和相关要求;转发市疾控中心“健康咸宁”微信公众号,动员全市商贸流通企业从业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的线上培训和测试评估。3、开展线下集中培训。市商务局形成培训专班,组织市城区各企业负责人开展集中学习,详细解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湖北省商场超市进口高风险货物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等相关政策和文件,发放防疫宣传资料,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最新版的防控方案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提高防疫意识,落实落细防疫举措,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责任科室;行业秩序科牵头,其他相关科室配合)

五、工作要求

市商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培训工作按照科室分工由商务系统疫情防控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行业秩序科负责组织实施,确保全员覆盖、应训尽训。确保在10月1日前全部完成第一轮学习培训,每周学习培训组织实施情况统一汇总至行业秩序科,行业秩序科每周五12时前汇总后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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