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中石化、中石油湖北咸宁分公司: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和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当前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商务发【2020】2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市商务局将于2021年4月2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加油站点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年度检验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办事程序
各县(市、区)商务局(科经局)依据《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提出书面年检意见,连同企业的提交材料、报表一起报市商务局参加年检。
二、办理时间
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成品油经营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表1至表3)于6月底前由各县市区商务局汇总报市商务局行业指导科。
三、提交材料
企业进行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查,申请人应向各地商务局提供下列相应书面材料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
(1)年检的申请(内容包括:企业简介及经营情况、消防安全情况、防渗改造和油气回收使用情况、油品质量、计量定期抽查情况);
(2)《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审查登记表》;
(3)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5)应急部门核发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6)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
(7)加油站(点)的产权证明文件(原件由现场查验、复印件提供1份上报);
(8)企业上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9)日常管理台账:来访登记、应急演练、隐患排查、员工培训、消防演练和进销台账(各地现场查验方式进行审核);
(10)审核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工作要求
各地商务局(科经局)要对照商务部印发的《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省商务厅有关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开展2020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年度检查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一是成品油经营企业资质情况:是否遵章守法、证照齐全、亮照经营、资本金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各项管理措施是否健全,有无超范围经营;二是经营设施情况:加油站(点)各种经营设施是否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有无事故隐患,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到位,措施不得力的一律暂缓办理年检手续,拒不整改的,依法取消经营资格;三是经营状况:加油站年购进、销售台账,是否为国Ⅵ汽柴油,是否按物价部门核定零售价格挂牌销售,有无擅自提价和低价倾销行为,并在企业年检表“本年度企业在油品质量、计量、安全、环保、经营等方面被政府有关部门奖励、处罚的情况”栏内签署综合意见,市商务局将据此作为年检的重要依据;四是诚信经商情况:有无假冒伪劣油品出售,有无短斤少两现象和顾客投诉现象,是否存在逃税漏税等违法经营行为,对存在以上行为的加油站(点)要进行严肃处理、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不予通过年检,并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市商务局将通过咸宁市商务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年检情况,并将年检结果报送至省商务厅。对于年度检查中不合格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将下达《成品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完成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按《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咸宁市商务局
2021年4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