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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与实—— 创文“六大辩证关系”系列谈之一

来源:咸宁日报 时间:2023-05-17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文明,让市民更幸福。文明城市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发展环境、整体实力的综合实力体现,是一个城市最具说服力的“地方名片”、最具影响力的“金字招牌”。

创建文明城市,不仅仅是为了拿一块牌子、争一个荣誉,而是通过争创,推进经济发展、优化城市环境、提高文化品位、增强城市凝聚力、造福人民群众。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必须处理好名与实的关系。

创文,不能功利化的“为创而创”,也不能为了牌子而创,而是为民而创。文明城市的牌子固然重要,但比牌子更为重要的,是“创文”的过程。要认识到创文的过程,就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的过程,是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客观要求,以创文为抓手推动城市整体增值,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群众创造更加美好幸福的生活。

创文,要既重名誉、更重实效。要把文明创建放到全局去谋划、大局下去思考,把是否真正推动了问题解决、是否真正促进了风气好转、是否让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作为检验创建成效的标准和尺子,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全方位提升市民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文明城市创建是文明的积累。创文,要重建设、重过程,抓基础、抓薄弱,在对标学习、知行合一中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让文明行为蔚然成风,实现螺旋式上升和良性循环,既不能“为了牌子,暴风骤雨”,也不能“牌子到手,创建到头”,而必须持之以恒、“名实兼收”,办一事成一事,干一件成一件,积小成为大成,积小胜为大胜。

(朱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