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咸宁市商务局 解读单位: 咸宁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11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咸宁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为推进老字号工作,市商务局参照上级办法,结合省内其他已出台办法市州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经征求市、县有关部门和社会广大群众意见后,联合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监管局出台了《咸宁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五章二十六条,主要从依据、条件、申报和认定过程要求、动态管理、权属等方面,对咸宁老字号的依据归属、认定管理进行规定,并附带确定咸宁老字号标识和牌匾使用要求,以及咸宁老字号标识具体式样。
第一至五条,明确方案制定原则并说明依据。
第六至七条,明确申请老字号品牌和申请企业所需条件。
第八至十三条,明确企业申报资料流程和审核部门核定流程。
第十四至二十条,明确对已成为老字号品牌和企业的市场主体的准入准出管理,以及相应的老字号标识使用权责。
第二十一至二十六条,明确对老字号的支持方向,以及权责解释。
附件明确老字号标识和牌匾使用权责、标识样式等。
二、办法的认定的基本条件
咸宁老字号要求:一是品牌创立时间在30年(含)以上;二是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相对明显的咸宁当地元素特征;三是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四是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引领性,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咸宁老字号企业要求:一是在咸宁市境内依法设立;二是依法拥有与拟申报的咸宁老字号相一致的字号,或与拟申报的咸宁老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或使用权,且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类别和主营业务类型相一致,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三是主营业务经营时间累计达15年(含)以上,且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四是近3年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五是具有现代化的企业治理模式,在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和经营理念、营销渠道、管理模式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六是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七是近3年不存在因损害消费者权益、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扰乱市场秩序等被相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况,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三、办法认定的流程
第一步由企业按照办法要求提供的申报资料向当地县级商务部门申报;第二步县级商务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会同同级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形成推荐报告会同申报材料报市商务局汇总;第三步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按照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汇总后的推荐名单企业及其资料进行评议,提出拟认定的咸宁老字号及其所属企业;第四步市商务局在局网站对拟认定的咸宁老字号及其所属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第五步市商务局在接到异议后,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或有关机构对异议情况进行复核;第六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商务局认定为咸宁老字号并向社会公布;第七步市商务局依据本办法授予咸宁老字号标识使用权、颁发咸宁老字号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