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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商务局 时间:2024-01-1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商务局紧紧围绕商务中心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市商务局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主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传达政府信息。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通过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计365件,主要包括商务领域工作动态、公示公告、部门预决算情况等。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可公开的工作动态、职能职责、政策法规、财务预决算、人事招录等信息及时通过局网站予以公开。严格履行公开审批程序。通过门户网站发布的消息,需由各科室填写《咸宁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信息提供科室的分管领导审定后,送综合科统一对外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扎实推进商务局网站建设,强化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制度性,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聚焦商务重点工作,适时调整局网站专题专栏。按照网站板块内容,将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确保公开时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完善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及时对政务公开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依托市政务公开办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加强网站纠错查错;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和日常维护巡检,确保栏目信息更新及时;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工作,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局机关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更新政府信息共365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183条;通知公告信息47条;统计信息13条;其他信息122条。其中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公开情况;“十四五”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情况;专题专栏;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等。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在《咸宁市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2023版)》中,明确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等内容。2023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局网站信息公开存在的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个别栏目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综合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以图表、文字等多种形式进行了解读;持续完善和规范局机关网站管理,坚持“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原则,加强督促相关科室报送信息,严格按时间要求及时更新动态栏目信息。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2024年,我局将立足部门职责和重点工作,全面强化商务领域重点信息公开,着力推进商务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加强时效管理,确保专题专栏及时更新,提高信息发布质量,让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与其他单位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交流,提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市商务局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关于交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要求,承办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共7件,其中主办件1件,会办件6;承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共23件,其中主办件4件,会办件19件,内容主要涉及保税物流中心、农村电商、“净菜”、家庭服务业等方面。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指标分解至各相关科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四)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无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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