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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商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14-02-13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5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市商务局综合科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七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3年,我市商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积极谋划、开拓创新,扎实的做好信息公开化各项工作,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与促进商务发展紧密结合、与维护群众的权益紧密结合、与发展电子政务紧密结合,通过信息公开化的制度化、规范化运作,不断的完善和提高信息公开化工作水平。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就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作了周密安排。调整并充实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到人。
    2、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开展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了《条例》、《规定》和《通知》等相关文件。通过拉横幅、宣传栏、发信息等多形式进行宣传,扎实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细化了信息公开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完善了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保密审核、责任追究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进一步提升公开服务水平。加大对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的操作能力培训,积极参加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服务,完善信息公开的方式,目前,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有:市商务局门户网站,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编印的商务信息,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手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38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39条;图片新闻27条;通知信息11条;统计数据12条;其他信息49条。公开的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统计数据和分析、工作动态;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工作纪律、服务承诺;咸宁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在编制并公布的《咸宁市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规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等内容。2013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市商务局综合科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3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了工作专班队伍建设,拓展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提升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服务的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门户网站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下阶段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来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强网站建设。加强局机关网站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网站服务功能,提升网站平台服务水平。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内容的具体化、时间的及时化。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以在咸宁市商务局门户网(http://swj.xianni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咸宁市商务局综合科,联系电话:07158218928
 
 
 
咸宁市商务局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