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413130X/2022-2897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市商务局
名 称: 咸宁市商务局关于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根据市司法局有关开展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市商务部门监管中的“高频”违规行为,帮助企业强化行为合规意识,减少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投机和侥幸心理,有效预防和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市商务局关于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公告如下。
咸宁市商务局
2022年8月10日
附件
市商务局关于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
序号 | 行政合规事项 | 常见违法行为表现 | 法律依据及违法责任 | 风险等级 | 合规建议 | 指导部门(机构/科室) |
1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检查 | 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未按要求备案,未按要求开展单用途卡业务活动及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三条:商务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对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的单用途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及非现场检查。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的检查。 | ★★ | 1、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备案。 2、发卡企业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的,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向持卡人提供免费退卡服务,并在终止兑付日前至少30日在备案机关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 3、发卡企业应对预收资金进行严格管理。 4、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应确定一个商业银行账户作为资金存管账户,并与存管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 5、规模发卡企业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应于每季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登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填报上一季度单用途卡业务情况。其他发卡企业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填报《发卡企业单用途卡业务报告表》 6、使用单用途卡购买商品后需要退货的,发卡企业或受理企业应将资金退至原卡。原单用途卡不存在或退货后卡内资金余额超过单用途卡限额的,应退回至持卡人在同一发卡企业的同类单用途卡内。 退货金额不足100元(含)的,可支付现金。 | 市商务局行业秩序科,电话:8218558; 市商务局行政审批窗口:电话:8126125。 |
2 | 成品油经营企业未参加或未通过年检 | 年度检查中不合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商务部及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由发证机关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出成品油经营许可决定的商务主管部门或者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依据职权,应当撤销成品油经营许可决定:(四)未参加或未通过年检的;“ 由成品油经营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报发证机关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 原《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20年第1号 废止,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12.规范零售审批。各地在未出台当地审批管理规定之前,可参照此前审批条件执行。) 第三十一条 “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对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企业进行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商务部。 | ★ | 1、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年度检查。 2、企业应在每年年初至次年3月底前(最迟不超过4月份),并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下列年检材料: (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审查登记表》; (2)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3)企业上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4)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5)安全监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加油站(点)的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7)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复印件); (8)加油站(点)基础设施在上年度迁建或扩建的,需提供商务部门对加油站(点)的批复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 (9)审核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在上述材料(四)至(十)项材料中,上年度已报送仍在有效期内的不再提供,已失效的需再次上报。 | 市商务局行业秩序科,电话:8218558。 |
备注:
1.合规清单适用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成品油零售企业。
2.该清单并未涵盖所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成品油零售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3.发生频率较高的为★★★,发生频率一般的为★★,发生频率较少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