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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典当行业2017-2021年发展规划

索引号 : 76413130X/2018-00197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市商务局

名 称: 咸宁市典当行业2017-2021年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7-12-14

为了贯彻落实《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促进典当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特制订《咸宁市典当行业2017-2021年发展规划》。

一、发展概况及存在问题

(一)咸宁经济发展概况

咸宁市是长江中游南岸的一座新兴中等城市,东望赣北,南接潇湘,西临长江,北靠武汉,是湖北的南大门。境内京广铁路、106国道、107国道和京珠高速公路贯通南北,138公里长江黄金水道依境东流。现辖咸安区、赤壁市、嘉鱼县、崇阳县、通城县和通山县一区一市四县,国土面积9861平方公里,全年户籍人口为303.59万人。2016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1107.93亿元,比上年增长7.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63.49亿元,比上年增长17.5%;地方财政总收入117.84亿元,比上年增长9.0%;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839元,比上年增长9.9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12元,增长7.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2.54亿元,比上年增长10.3%亿元。

(二)典当企业的发展现状

截止2016年底,我市共有10家典当企业,其中咸宁城区7家;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各1家;赤壁市、嘉鱼县为空白。2016年实现典当总额20447.92万元,其中:动产质押6172.22万元,房地产抵押12233.06万元,财产权质押2042.64万元, 按典当总额计算,动产典当业务占全部业务30.2%,房地产典当业务占59. 8%,财产权利典当业务占10%,全年息费收入457.03万元,当金息费率4.40%,同比下降0.68%。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典当业广泛宣传,加强对典当公司的监管,防范典当业非法集资发生,各相关典当企业以政策法律为规范,以为客户优质服务为中心,不断开拓业务领域,总体运行态势平稳。

(三)典当行业存在的问题

1、金融风险增大。典当企业普遍反映生意难做,有钱不敢放,资金市场秩序有点乱。现在寄售行遍地开花,只需在工商部门登记一下就可开业,没有任何门槛,也没有许多条条框框管制,对市场冲击较大;还有许多的小贷公司经营也十分灵活,对典当行经营影响较大。

2、经营风险加剧。典当行业有其自身特殊性,其经营风险(包括绝当风险、政策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等)较高,特别是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密切相关。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放缓,楼市持续低迷,当品的市值下滑,未来经济走势不确定性加强令中小企业主扩大再生产意愿不足,监管层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直接导致典当业面临业务量趋减、折当率下行、平均当期减少等问题。典当行所受的负面影响和经营风险正在加剧。

3、传统业务不断萎缩。典当行业多以房屋(土地)、汽车、金银首饰三大件为主要业务。目前的情况是:一方面典当行业大量的传统的拾遗补阙,方便群众生活的业务在不断萎缩;另一方面业务创新和发展的空间没有得到有效开拓。造成目前典当行业整体经营范围不宽。

4、典当专业人才匮乏。在典当行业中,急需大量的民品(包括贵金属、珠宝、古董)鉴别方面的人才,同时还需要鉴别人员懂得一定的贷款理论知识,能够正确评价当品的市场风险。在对企业的贷款中,要求工作人员既要能够正确评价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评估企业的抵押资产的价值,又要对企业的所投资项目有一定的认识。典当业务是由人来操作的,其经营人员的素质高低是经营成败的关键。

5、市场竞争激烈。以二手交易寄卖行等名义在工商注册或未注册的其他民间融资机构,直接或者间接地非法从事典当业务,争抢典当市场份额。

6、宣传不够。由于历史原因和宣传乏力现在人们一提起贷款融资问题首先想到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对典当行还存有模糊认识。还有些人对典当行存有偏见,认为进典当行融资被别人瞧不起、顾面子等。造成普通老百姓、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与积极性还不高,业务开展不够多。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服务民生、扩大消费、适应我市经济形势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以促进典当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为目标,按照统筹规划、加快布局、提升规模、规范运营、有序竞争的原则,确保我县典当行业的整体经营水平稳中有升,逐步向合理布局、规范运作、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为咸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三、规划期限和依据

1、规划期限:2017年-2021年

2、规划的依据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

《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务部商流通发[2012]423)

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全省商务系统放管服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鄂商务发〔2017〕52号)

四、设立原则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依法行政、严格准入,空白优先、择优选强,规范操作、加强服务,公开透明、程序合规的总体原则,依照《典当管理办法》和《典当行业监管规定》有关规定开展典当行和分支机构设立工作。

1)设立典当行

新设典当企业要合理布局,防止典当行过度集中于城市主城区,优先在典当行数量较少,特别是在空白县(市)设立典当行。积极引导和支持经营规范、实力雄厚、资本充足的企业设立典当行。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不低于《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设立分支机构

鼓励具有品牌优势、经营规范和效益良好的典当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设立典当行数量的1/3。

2、规划布局

按照商务部、省商务厅新设立典当行规划布局的要求,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典当企业覆盖率、典当行业效益、市场需求和地方监管水平等因素,确定全市发展总量及布局规划。

咸宁市规划20172021年发展5家典当企业,到2021年底,典当企业总数达到15家,主要分布:

1、咸宁中心城区:保留现有7家,规划2家,其中2017年温泉城区规划新设1家,2019年咸安城区规划新设1家。

2、崇阳县城区:保留现有1家,2017年规划新设1家。

3、赤壁市城区:2020年规划新设1家。

4、嘉鱼县城区:2021年规划新设1家。

5、通城县城区:保留现有1家。

6、通山县城区:保留现有1家。

五、规划实施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和省商务厅的规定,典当行业发展必须规划先行,坚持因地制宜、稳步发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度竞争、规范经营、注重质量宁缺毋滥为原则设立典当企业。

2、依据全市经济发展状况,科学系统地提出本地区典当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规划总量和区域布局,避免盲目设立典当行,避免无序、恶性竞争。严格控制典当企业发展总量,原则上当年规划数末完成的可转至以后年度,以后年度规划数不得突破和提前实施,以避免过度扩张和无序竞争。

3、典当企业要充分发挥短、小、快、灵优势,坚持随时、随地、随客的经营理念,进一步提高操作流程的高效性、便利性。同时,加强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谨慎经营、细化管理,加强公司治理、业务规则、人才培育、内部控制、安全防范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客户风险评估机制,强化资产管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在风险可控、能力允许的前提下,针对客户不同需求,创新典当业务经营方式,不断丰富当物品种,拓展绝当物品销售方式和渠道。积极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创新商业模式。

4、加强典当行业监管,规范典当行为,优化发展环境。指导典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对所辖区域典当业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自律责任,完善三级监管运行体系。打击典当行非法集资行为,有效防范典当行业金融风险。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商务部门监管水平、服务能力和企业经营素质。加强政策支持,明确行业导向。通过行业监管和企业自律,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推动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促进我市典当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