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413130X/2019-0175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商务局
名 称: 咸宁市商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咸宁市商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咸宁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9年工作计划
第二部分 咸宁市商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九、部门汇总预算表(含部门预算口径所属单位)
第三部分 咸宁市商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其他重要事项的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咸宁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以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根据我市情况拟订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参与研究全市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参与拟订全市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的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负责全市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市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组织实施我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五)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进出口管理商品和技术目录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中长期进出口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汇总编报全市年度进出口指导目标,指导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驻咸代表机构的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全市科技兴贸工作,制定全市技术贸易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全市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指导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内外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及有关涉外招商引资活动。
(九)参与拟订我市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政策,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我市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法律政策,建立健全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协调指导全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拟订和执行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参与制定有关外商投资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负责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及转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发布招商引资项目,指导全市各类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综合协调和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执行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我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办法,牵头开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审核全市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援助项目,负责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有关国际组织与我市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口岸开放、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口岸建设,负责全市口岸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口岸物流园区建设,负责推进全市口岸通关信息化建设,指导电子口岸通关信息平台建设。
(十三)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四)负责全市商务系统业务指导,指导全市商务系统的联合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商务局预算编报单位包括:咸宁市商务局局本级及所属1个独立核算的直属企业单位:咸宁市食品公司。市商务局本级设1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科、市场体系建设科、市场秩序科、市场运行与商贸服务科、对外贸易管理科、投资促进与外资管理科、电子商务科、外经管理科、口岸科、财务科、人事科、党办、老干部科、商务综合执法支队。内设机构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三、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全市商务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进出口总额增长10%。
(一)推进改革创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是借鉴经验先行先试。借鉴上海等自贸区、我省先行先试改革创新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经验,着力在事中事后监管、开放型经济发展等方面加大探索,先试先行。重点推进我省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可复制经验的落实。二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科学施策,稳步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外贸综服企业创新发展改革工作。三是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行业监管为补充、商务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落实企业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推进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重点推进商务领域重点企业诚信经营分类监管。
(二)发展商贸流通,构建现代市场体系。一是完善城乡流通网络。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市场、配送中心、冷链物流等建设,重点推进湘鄂赣边贸市场建设和商贸物流标准化改革。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重点推进跨区域农产品流通骨干项目建设。二是全面推进农商互联。组织企业参加重点农产品展会,发展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餐对接、网上对接、田头对接等多种产销衔接模式,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三是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实施“电商龙头工程”,支持一批电商产业园、电商平台和重点电商企业的建设,巩固电子商务进农村全市县域全覆盖示范创建工作成果。
(三)拓展新兴业态,释放居民消费活力。一是增加消费有效供给。积极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挖掘城乡消费潜力,营造全年不间断、月月有节庆、周周有促销的浓厚消费氛围。推动建设具有特色的购物、美食、休闲娱乐和生活服务街区,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圈”。深入推进“荆楚优品”工程,持续推动“中华老字号”“湖北老字号”发展。合理布局城乡社区便民店、菜市场等商业网点。加强对二手车备案市场的常态化服务和稳控工作,促进汽车流通市场健康发展。二是拓展生活服务业态。拓展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养老服务、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服务消费领域,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扩大智能消费、服务消费、绿色消费、信息消费、时尚消费等新兴热点消费,打造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倡导绿色流通、绿色消费,推进绿色商场示范,扩大绿色产品销售。三是保障消费市场安全。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和预警,落实重点物资储备制度,强化市场供应保障和调控能力,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专项整治,加强成品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拍卖、二手车、特许经营、直销等行业管理。加强市场监管,改善消费环境,促进安全消费。
(四)培育竞争优势,增强外贸发展动能。一是着力优化增量。继续推进外贸“三项工程”,实行“一企一策”,做强骨干企业、扶持成长企业、孵化开口企业。推动更多企业实现“零”的突破,不断增强我市外贸发展后劲。二是加快品牌建设。从供给侧发力,支持和鼓励出口企业优化产品结构,创立出口品牌,增加产品附加值,切实提高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加快培育我市外贸出口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三是开拓国际市场。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巩固传统市场,以“一带一路”为重点,加大东南亚、中东、非洲、南美等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组织我市企业参加广交会、华交会、东盟博览会、亚欧博览会等境内外展会,拓展出口市场。四是激发进口潜力。落实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成果,推动成交和签约项目及时落地,建立进口企业跟踪落实制度,加快完善进口供应链体系。积极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鼓励我市采购商广泛参与。五是有效应对经贸摩擦。加强对外部环境变化的跟踪监测,建立帮扶台账和联络员制度,完善经贸摩擦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帮助企业应对外部变局。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强政策支持,坚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信心。
(五)鼓励引进走出,提升经济合作质效。一是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要以项目为中心,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努力抓好高质量招商引资,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打好中介招商、以商招商、资本招商、回归招商“组合拳”。筹备参加第十一届中博会、津洽会、哈洽会、厦洽会等活动。加强与境内外政府、企业、商协会的长效联系,建立客商资源库,挖掘招商引资潜力项目。二是提升外资服务水平。把主动联系企业,精准服务企业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一步落实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实施“重点外资企业服务工程”,对新批准开工建设和重点投产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推行实地走访制度,发扬“店小二”精神,开展“保姆式”服务。三是支持企业“走出去”。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鼓励我市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实施境外投资“双重工程”,重点组织好企业参加“走进非洲”“走进拉美”和“海上丝绸之路”活动。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商务工作水平。一是加强政治引领。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项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二是建设法治商务。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推动执法工作制度化、法制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公开程序和内容。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三是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商务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增加人才总量、盘活人才存量、提升人才质量。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提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开拓创新的能力。
第二部分 咸宁市商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另附表)
第三部分 咸宁市商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咸宁市商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市商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社保基金、上年度结余结转;支出包括:基本保障支出、项目支出、项目不可预见费、结转下年度。咸宁市商务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253.9万元,其中市商务局机关收支总预算2233.9万元,市食品公司收支总预算20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市商务局2019年部门收入总预算2253.9万元,其中:市商务局机关收入预算2233.9万元;所属市食品公司收入预算20万元。
市商务局机关收入预算223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50.33万元,占2019年收入总计的82.83%;社保基金370.97万元,占2019年收入总计的16.61%;上年结转12.6万元,占2019年收入总计的0.56%。无政府性基金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等其他收入。
市食品公司收入预算20万元,均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商务局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22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4.33万元,占支出预算的57.43%;项目支出946.39万元,占支出预算的41.99%;不可预见费13.18万元,占支出预算的0.58%。
(一)支出按功能分类:
1、市商务局机关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2233.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商贸)(项)(科目编码2011301)1116.68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对外贸易管理(项)(科目编码2011304)170.79万元;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国际经济合作(项)(科目编码2011305)2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外资管理(项)(科目编码2011306)5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国内贸易管理(项)(科目编码2011307)58.6万元;
(6)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商贸)(项)(科目编码2011350)700万元;
(7)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科目编码2011399)1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科目编码2080505)70.47万元;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科目编码2080506)28.19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科目编码2210201)58.64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科目编码2210202)13.53万元。
2、市食品公司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2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商贸)(项)(科目编码2011350)16.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科目编码2080505)2.43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科目编码2080506)0.97万元
(二)支出按经济分类:
1、 市商务局机关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2233.9万元。
(1) 工资福利支出649.1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09.06万元,其中:标准公用经费支出149.49万元,公共服务项目710万元,促进发展项目202.39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34万元,不可预见费13.1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5.66万元。
2、市食品公司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20.00万元。
(1) 工资福利支出10.97万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9.03万元。
(三)支出按性质分类:
1、 市商务局机关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2233.9万元。
(1)基本支出1274.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24.84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149.49万元。此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959.57万元,其中:专项业务费34万元;公共服务项目710万元;促进发展项目202.39万元;不可预见费13.18万元。
2、市食品公司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20万元。
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97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9.03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市商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支2253.9万元,较2018年预算总收支2090.39万元增加143.51万元,增加6.87%。
(一)市商务局机关2019年部门收入总预算2233.9万元,较2018年收入总预算2070.39万元增加143.51万元,增加7.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正常提标,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社保基金相应增加;二是商业网点规划修编项目经费、市场中心运营费用增加。
(二)市食品公司2019年部门收入总预算20万元,与2018年持平。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其他重要事项的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我局“三公”经费预算29.18万元,其中:市商务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21.18万元,局直属二级单位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8万元。因市场中心是今年纳入财政预算的单位,因设立财政预算户头的手续正在办理,所以经与财政部门协商,2019年市场中心财政预算暂时并入我局一起安排。
1、市商务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为21.18万元,较2018年预算21.19万元减少0.01万元,减少0.05%。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14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我局将积极牵头组织本地企业和相关单位参加省政府、省商务厅、省贸促会和市政府组织的一系列境外经贸交流活动,帮助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拉动对外贸易增长。在做好商务工作的同时,也要压缩因公临时出国费用开支,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运行维护费统一按标准4万元/辆安排)。
公务接待费预算3.18万元,较2018年预算3.19万元减少0.01万元,减少0.31%,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9年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2、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67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3万元、咨询费0.5万元、水费2.6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6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租赁费3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55万元、劳务费7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7.05万元、福利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44万元;专项业务费34万元;不可预见费13.18万元。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2018年201.07万元减少4.4万元,减少了2.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较多,行政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数为137.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数为45.99万元;购买服务类预算数为91.91万元。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比2018年108.7万元增加了29.2万元,增加了26.8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的范围更大,部分办公设备陈旧老化需要更新,政府采购服务支出范围更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收入:指市本级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拨付的资金,用于市商务局退休人员退休费等人员支出。
3、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商务局机关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商务局机关开展企业改制活动的专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对外贸易管理(项):指商务部门从事对外贸易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国际经济合作(项):指商务部门从事国际经济合作方面的专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外资管理(项):指商务部门外资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国内贸易管理(项):指商务部门从事国内贸易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专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商务局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市商务局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的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市商务局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市商务局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的支出
16、基本支出:指用于市商务局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市商务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咸宁市商务局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