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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商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及部门决算公示表

索引号 : 76413130X/2018-00204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市商务局

名 称: 咸宁市商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及部门决算公示表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7-09-29

  

咸宁市商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咸财商函〔2017〕87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咸财库发〔2017〕135号)文件精神,我们按照市直部门决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要求,做好了年底指标和资金对账工作,核对了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做好了资产管理工作。依据全年会计资料分析填报了2016的年度部门决算会计报表,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市商务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 咸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 的通知》(鄂办文 〔 2009 〕 98 号)和《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 咸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 的通知》(咸发 〔 2009 〕 13 号)精神,设立咸宁市商务局,其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以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根据我市情况拟订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参与研究全市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参与拟订全市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的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负责全市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市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组织实施我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五)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进出口管理商品和技术目录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中长期进出口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汇总编报全市年度进出口指导目标,指导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驻咸代表机构的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全市科技兴贸工作,制定全市技术贸易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全市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指导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内外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及有关涉外招商引资活动。

(九)参与拟订我市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政策,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我市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法律政策,建立健全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协调指导全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拟订和执行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参与制定有关外商投资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负责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及转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发布招商引资项目,指导全市各类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综合协调和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执行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我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办法,牵头开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审核全市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援助项目,负责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有关国际组织与我市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口岸开放、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口岸建设,负责全市口岸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口岸物流园区建设,负责推进全市口岸通关信息化建设,指导电子口岸通关信息平台建设。

(十三)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四)负责全市商务系统业务指导,指导全市商务系统的联合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商务局机构设置

市商务局本级设17个内设机构(含按其他有关规定设置的3个科室):办公室、综合法规科、市场体系科、市场秩序科、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电子商务科、对外贸易科、投资促进与外资管理科(市政府利用外资委员会办公室)、外经管理科、口岸科(市政府口岸办公室)、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务科、人事科、纪检监察室、离退休干部科、工会、党办。内设机构与去年相比没有增减。

单位核定编制人数51人,其中行政编制47名,工勤编制4名。2016年底在职实有人数45人,比上年减少1人,调入1人,调出1人,公务员招录1人,转退休2人;离退休人员58人,比上年增加1人,新增退休2人,死亡减少1人。另聘用物业管理、食堂服务人员4人,借用文秘、商务执法协理人员3人。

单位现有九重天九层办公楼一栋,面积1600平米。一、二层出租给长江证券咸宁营业部,当年租金30.25万元,已上缴国库。公车改革后,我局单位公务用车定编1辆,实际1辆。

三、市商务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6年我局局机关总收入为1603.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2.7万元;其他收入10.4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3.74万元。2016年总支出为1575.73万元,结余151.17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一)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财政拨款决算数1472.1万元,占2016年总收入的91.82%。其中: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决算数1265.0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决算数21万元;国内贸易管理(项)财政拨款决算数61万元;招商引资(项)财政拨款决算数108.1万元;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决算数16.99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财政拨款决算数29.51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决算数91.1万元。

(二)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总支出为1575.73万元。

1、按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1455.1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1284.0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1万元;国内贸易管理(项)54.65万元;招商引资(项)79.78万元;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15.66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29.51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1.1万元。

2、按支出性质分类

1)基本支出1404.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55.6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8.95万元。

2)项目支出171.09万元,均为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3、按支出经济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703.7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基本工资213.27万元津补贴339.35万元奖金22.04万元;伙食补助费34.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5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5.1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12.4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5.08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4.43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138.31万元,主要是保障机关日常办公、业务活动方面的经常性开支,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商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数42.22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数增加15.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我局是主管全市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统筹、扩展国内外两个市场,因此每年省、市两级政府会安排我局负责组团到境外招商引资和贸易展销洽谈任务较重。本着节约的原则,我局选择执行有利于商务事业发展、且必须参加的出国任务。2016年度局机关出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38.52万元,其中:年初预算15.4万元,预算追加调整23.12万元(香港咸宁周活动),实际因公出国(境)组团3次共5人,列支33.69万元,较上年增加18.31万元,增长118.97%。增长的原因是由于出访的必要性以及出访国家的不同,所需的出国经费有所不同。共参加省、市政府组团出国开展贸易招商活动3批5人次,参团人数比2015年增加2人。其中:

a)参加市委、市政府组团的2016年香港美食博览会3人,金额23.12万元。主要是为了借助香港贸易发展局优质展会平台资源和庞大的全球供应商、采购商网络展示展销我市名优农产品和视频,帮助我市农产品走出去,扩大农产品出口份额,增加农产品附加值,补齐我市农产品长期以来低水平出口的短板。

b)参加省政府组团的第七届“走进非洲”经贸活动1人,金额5万元。 主要是为进一步推动咸宁企业开拓非洲市场,加强我市与非洲国家的经贸交流与合作。

c)参加省商务厅组团的“赴阿联酋、阿根廷、墨西哥等“一带一路”国家开展经贸合作”1人,金额5.57万元。此次出访活动是省商务厅根据省领导意见和当前的工作形势以及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中拉论坛会议精神的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的一次出访活动。主要是为了了解三个国家的投资政策,贯彻“走出去”战略,扩大我市对外开放水平,加强我市与中东和拉美地区国家质检的产能合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财政拨款支出数为3.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95万元,较2015年下降77.95%,该费用大幅下降是由于公车改革后,我局公务用车由原来的5辆减少为1辆;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数为4.58万元,较2015年5.08万元下降了9.84%,接待69批次,608人。

六、2016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市商务局201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31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7.94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23.06万元。2016年度实际采购金额财政性资金29.93万元,其中货物类实际采购金额财政性资金7.41万元,服务类实际采购金额财政性资金22.52万元。

七、2016年度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市商务局已全面完成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2016年度财政项目支出自评,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市商务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市商务局本级截止2016年12月31日现有固定资产账面金额5946934.67元,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共1600平方米,账面原值4438603.67元,年初年末无变化。其中:一、二层(面积673平方米)出租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咸宁淦河大道证券营业部,2016年租金302500元,已全额上缴国库。

2.通用设备:年初账面原值2144369.03元,处置资产884147.03元(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按规定程序上交处置并下账4辆公务用车),新增资产42032元,年末账面原值1302254元。

3.专用设备:账面原值10600元,年初年末无变化。

4、家具用具:年初账面原值192157元,新增资产3320元,年末账面原值195477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商务局机关和所属的商业、物流两个联合会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商务局机关开展立法、政策研究、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专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国内贸易管理(项):指商务部门国内贸易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9、住房保障支出(类):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主要用于省政府在香港、欧美等发达国家或地区举办的大型经贸活动和参加商务部在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展以及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附件:1、咸宁市商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示表

  2、咸宁市食品公司2016年部门决算公示表

  

  

  

2017年9月19日